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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欧洲央行预计2019年GDP增长1.1%,此前预估为1.7%;预计2020年GDP增长1.6%,此前预估为1.7%;维持2021年GDP增长预期1.5%不变。距离英国3月29日的脱欧期限仅剩20多天,英国政府仍在为脱欧协议获通过做最后努力。但是英国和欧盟官员最新磋商并未能取得成果,欧盟谈判代表表示,目前尚未找到任何解决方案打破脱欧僵局。与此同时,无协议脱欧的风险也引发部分企业担忧。
第三个与众不同的是:华为强调长期艰苦奋斗,忧患意识强烈忧患意识是华为文化中的又一个特点。华为之所以在企业价值观里强调“长期坚持艰苦奋斗”,也是忧患意识使然。任正非喜欢阅读,涉猎广泛。科技的、历史的、政治的、经济的等等书籍,都是他的阅读范围。他喜欢将企业发展和我国历史王朝的兴衰进行比较性研究。作者说,任正非常常在会议上拿历史镜鉴企业的人和事,以此提高华为艰苦奋斗的警惕性。任正非危机感十足,他总是担心奢侈和贪图享受会毁掉华为。任正非说,古代新王朝一开始都注意励精图治,艰苦奋斗,对奢靡之风一般都能保持足够的警惕,但经过几代就纸醉金迷、世风日下了。
第一,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。美中贸易战给我们带来的直接影响,就是出口的压力加大。7月31日,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传递的一个最重要的信号就是扩大内需,要发挥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。大家都知道,财政政策是管结构的,货币政策是管总量的。在扩大内需这个扩大总量的事情上,中央开会把这个任务交给了财政,我想像打仗的时候要攻一个山头一样,本来爆破班、尖刀班要上,结果没有让他们上,让第二梯队上去了。我们金融业的同志应当感到尴尬,本来应该属于我们的任务,没有派我们去。当然,金融业会有自己的一些困难,但是应当有责任感,把扩大内需的任务担当起来,要主动地去承担任务,主动地去请战。
在业务分项方面,公司Q4在传统游戏芯片业务总共获得14.9亿美元营收,低于市场15.2亿美元的预期;但在增长迅速的数据中心芯片业务方面,公司Q4录得9.68亿美元营收,同比上升42.6%,超出市场8.29亿美元的预期。在新财年业绩预期方面,英伟达表示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预估在30亿美元左右,高于市场28.6亿美元的预期。不过英伟达也表示,预期2021财年因冠状病毒肺炎影响会造成1亿美元的营收减值。
此外,2009年至2014年期间,被告单位为能在办理贷款、承兑汇票及入股银行等事项方面获得帮助,由被告人吴东、朱锦华经手给予腾冲、刘忠、何晓春等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1.0792万元。柳州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在操控相关公司和个人向银行贷款过程中,被告人吴东、朱锦华、吴洲、杨静、吴浩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被告人吴世民、张作鹏、黄绍滨、曹美玲、谢世明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通过夸大业务量、利润额,缩小负债额,夸大或虚构纳税额等方式篡改贷款主体的财务资料、伪造资信证明、虚构贸易背景、编造申贷用途、虚构抵押物、虚增抵押物价值、设定虚假抵押等,实施或参与了骗取银行的相关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凭证;被告人陈坚、黄冬敏作为评估公司的人员,被告人周云飞作为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,明知被告单位骗取银行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仍然提供帮助,是共犯;被告单位及1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骗取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罪,且情节特别严重。被告单位为能在有关银行办理贷款、承兑汇票及入股银行等事项上获得帮助,向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情节严重,被告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东、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朱锦华又构成单位行贿罪。被告单位、吴东、朱锦华均犯数罪,依法应予数罪并罚。综合考虑被告单位、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以及认罪态度,对挽回银行损失态度和行为,在骗取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罪中吴东、朱锦华、吴洲、杨静、吴浩系主犯,陈坚、黄冬敏、周云飞、吴世民、张作鹏、黄绍滨、曹美玲、谢世明系从犯,张作鹏、黄绍滨、曹美玲、谢世明系自首,吴浩具有立功表现等的具体情节,法院决定分别对被告单位、吴东、朱锦华、吴洲、杨静、吴浩、陈坚、黄冬敏、周云飞予以适当的从轻处罚,对吴世民予以减轻处罚,对张作鹏、黄绍滨、曹美玲、谢世明予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遂作出前述判决。
柳州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自2004年8月3日成立后,并以其为母公司成立广西中美天元集团,期间成立、收购、控制了大量公司,对外以广西中美天元集团开展经营活动,业务范围涵盖金融、能源、医药、房地产等板块。2010年12月至2014年8月,在被告单位实际控制人吴东的领导下,被告人吴东、朱锦华、杨静、吴浩、吴洲为了实现被告单位的利益,决定和实施通过被告单位操控的多家公司(大部分系被告单位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,少部分为借壳企业)和他人以银行承兑汇票、信托贷款、信用证、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。在被告人吴东、吴洲等人的授意下,被告人吴东、朱锦华、杨静、吴浩、吴洲、黄冬敏、陈坚、周云飞、吴世民、张作鹏、黄绍滨、曹美玲、谢世明分工负责,在申请贷款过程中伪造相关公司财务会计报表、审计报告、完税凭证、购销合同、土地权属证书、土地评估报告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,向银行申请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,共取得393笔420亿余元。截至2014年8月18日案发,已结清267笔310亿余元,未结清126笔109亿余元,其中11笔12.848亿元已逾期。